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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Hzh0">s("hzh0");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,明确安全责任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有效地防 范重、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维 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青岛市学校安 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建黄山路第四小学安全管理制度。 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,遵循“注意防范、自救互救、确保平安、减少损 失”的原则,根据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 领导小组(综合治理领导小组)负责。各处、室向领导小组负责,实行责任追究 制。 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、自 救互救常识的教育。紧急电话(如110、119、122、120等)使用常识的教育。 体育局;学生出走、失踪要及时报告;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, 一份报教育体育局,一份报公安派出所,一份办事处人民政府,不得隐瞒责任事 故。 活动的管理,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;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 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,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。 观察学生心理变化,防患于未然,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不得将学生赶出教 室、学校。 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、校长办公会同意,不得擅自组织参加。未经 上级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、救灾等。 生。 消除要立即封闭,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体育局。 防、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,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,确 保师生工作、学习、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。 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,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。 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,预防火灾,报告火警的义务。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 电话119,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。 100%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 id='TxtPart'> |